人民網北京3月24日電 (記者孫紅麗)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官網消息,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應急部、市場監管總局六部門日前印發《關于加強瓶裝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要求各地加強部門聯合執法,嚴厲打擊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非法經營、違法充裝、摻混二甲醚等違法違規行為。
當前,瓶裝液化石油氣安全形勢總體穩定,但部分地區仍然存在違法違規經營、儲存、充裝、運輸、使用等問題,瓶裝液化石油氣安全事故時有發生。
《指導意見》明確,到2022年底,瓶裝液化石油氣安全專項整治取得積極成效,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完善,安全事故總量持續下降,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遏制,行業整體安全水平明顯提高。
《指導意見》指出,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必須依法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企業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是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地有關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和“誰審批、誰監管、誰負責安全”的原則,切實履行瓶裝液化石油氣安全監管職責。
《指導意見》要求,加強市場準入管理。各地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加強瓶裝液化石油氣市場準入管理,完善和細化企業經營、充裝許可條件,嚴格核發燃氣經營許可證和氣瓶充裝許可證,嚴禁不符合條件的企業進入市場。
加強瓶裝液化石油氣配送管理。各地要嚴格貫徹落實《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使用貨車運輸瓶裝液化石油氣的,須取得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應對其從事送氣服務的人員和三輪車、電動車等配送工具加強管理,并承擔相應責任。
完善用戶用氣管理制度。鼓勵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推行實名購氣制度,完善用戶信息檔案,建立用戶服務管理系統,確保產品與服務質量責任可溯源。
強化餐飲經營單位安全管理。餐飲經營單位要嚴格落實安全用氣責任,建立完善安全用氣責任制、用氣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氣瓶不得放置于室內人員就餐場所,避免重大用氣事故發生。鼓勵餐飲經營單位將廚房用氣從瓶裝液化石油氣改為管道天然氣,減少室內危險源。
另外,《指導意見》還要求推廣使用先進技術。提高監管信息化水平。各地要運用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前沿技術,推動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創新,加強智慧燃氣管理平臺建設,有條件的地區與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礎平臺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