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浦區全力加快經濟恢復和重振行動方案》實施細則及政策解讀(八)
5月31日,楊浦區制定《楊浦區全力加快經濟恢復和重振行動方案》,從5大方面,制定30條舉措,全力加快經濟恢復和重振。《行動方案》立足“企業感受度、政策精準度、措施便捷度、保障溫暖度”,既注重向上對接,力爭讓更多市級政策措施在楊浦落地實施,又注重前后銜接,充分吸納以往出臺政策中企業感受度較好的舉措,更好穩定企業發展預期與信心。
農貿市場于復市前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開展環境消殺、檢驗檢測的,可以給予定檔補貼?運輸通行證申請該如何申請?來看區商務委關于文創園區租金減免、農貿市場防疫補貼和跨省運輸通行證申請等事項的實施細則→
區商務委
01
鼓勵楊浦區文創園區
非國有運營主體租金減免的實施細則
1.政策內容
根據《上海市加快經濟恢復和重振行動方案》第五條相關內容,鼓勵經認定的文創園區非國有經營主體對園區范圍內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進行租金減免,經認定給予園區運營主體自行承擔部分30%補貼,市區兩級補貼總金額不超過300萬。
2.適用對象
經區文創辦正式發文認定為文創園區的非國有經營主體,同時被認定為科技園區的、正在創建的文創園區經營主體不適用。
3.補貼范圍和時間
3.1 可享受租金補貼的減免范圍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減免對象為在園區范圍內實際經營辦公且注冊在本區的非國有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2)減免時間范圍為2022年全年,補貼的最高減免時限為6個月。
(3)減免金額為園區運營主體自行承擔部分(不包含園區房屋所有權方減免的部分)。
3.2 各園區的租金減免金額以房屋租賃合同為依據,不包括物業費、停車費等管理費用。租賃合同已涉及免租、優惠租金等情形的,以實際應支付足額租金作為計算基數。
4.申請時間和方式
本次文創園區非國有運營主體減免房租補貼兌付時間為2022年下半年至2023年年初,依據文創園區非國有經營主體完成所有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租金減免的進度以及資金預算實際情況分批進行。具體由商務委企業科操作實施,納入2022年及2023年商務委專項資金預算。具體申報流程、申報時間和申報材料,將依據財政專項資金的兌付要求,在2022年下半年至2023年初通過申報指南明確。
5.聯系人
商務委企業科戴敏潔 25032851
02
農貿市場消殺檢測
防疫補貼實施細則
1.政策內容
根據市、區關于加快經濟恢復和重振的相關要求,為支持農貿市場行業復工復市,現對我區農貿市場于復市前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開展環境消殺、檢驗檢測的,按照企業實際支出給予定檔補貼。
2.補貼標準
市場營業面積不超過2000平方米,按企業實際支出總額給予一次性全額補貼,每個市場補貼最高不超過11000元;市場營業面積2000平方米以上的,按企業實際支出總額,給予一次性全額補貼,每個市場補貼最高不超過14000元。申領補貼的消殺和檢測必須在恢復經營前且各限1次。
3.申請對象
納入政府規劃網點的標準化菜市場、非標準化菜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
4.執行期限
自政策發布之日起施行,至2022年9月底。每個市場只能申領一次補貼。逾期視為自動放棄,不逾受理。
5.具體文件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上海市加快經濟恢復和重振行動方案>的通知(滬府規【2022】5號)
《楊浦區堅決筑牢疫情防控屏障加快經濟恢復和重振行動方案》
6.申請材料及申請方式
(1)企業補貼申請報告及《楊浦區農貿市場消殺防疫補貼申請表》(一式三份)
(2)第三方專業機構出具的工作記錄書面憑證
(3)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檢測報告
(4)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5)委托消殺和檢測的合同、發票,付款原始憑證
(6)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7)其他需要遞交的材料
以上所有申請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第三方專業消殺機構和第三方檢測機構不得為同一機構,且工作記錄需一一對應。
7.辦理路徑
受理部門:楊浦區商務委市場秩序管理科
8.聯系人及咨詢電話
聯系人:楊老師 市場秩序管理科
咨詢電話:25032853
03
跨省運輸通行證申請實施細則
1.政策內容
加快推廣使用全國統一互認的通行證,推廣無接觸物流方式,提高貨運通行效率,保障產業鏈供應鏈和航運物流有序運轉。
2.執行期限
根據市經信委相關通知。
3.具體文件
《關于重要生產物資等跨省運輸通行證申請相關工作的補充通知》
4.申請材料及申請方式
申請通行證企業應是涉及城市安全、疫情防控、產業鏈供應鏈安全、復工復產等類別企業,車輛類型為貨車。企業提供“一承諾兩方案”和相關辦證車輛人員信息。
5.辦理路徑
受理部門:上海市楊浦區商務委員會經濟運行和技術進步科
6.聯系人及咨詢電話
聯系人:劉偉、楊曉丹
咨詢電話:25032845、25032846
04
2022年上海跨國公司地區
總部發展專項資金申報工作實施細則
1.政策內容
積極協助區內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和外資研發中心爭取市級總部發展資金支持,盡早完成區級初審。
2.執行期限
2022年6月底前完成區級初審。
3.具體文件
《上海市鼓勵跨國公司地區總部發展專項資金使用和管理辦法》(滬商外資[2018]190號)
4.申請材料及申請方式。
申請專項資金的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和外資研發中心,應根據《上海市鼓勵跨國公司地區總部發展專項資金使用和管理辦法》(滬商外資[2018]190號)相關規定,填寫《上海市鼓勵跨國公司地區總部發展專項資金申請表》(一式五份),提交有關申請資料,并向所屬區商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5.辦理路徑
區商務主管部門受理企業材料后,會同區財政局共同對申請單位的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初審通過的報市商務委,市商務委會同市財政局及第三方評審機構共同對初審材料進行復審,必要時會商其他相關部門,并提出最終評審意見。予以同意的,由區財政局根據國庫集中支付的有關規定辦理資金撥付。不予同意的,由市商務委說明原因。
6.聯系人及咨詢電話
區商務委外商投資促進科
玉方芳 25032850
(來源:上海楊浦)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