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警推出交通事故處理8項便民利企措施
簡易事故“不扣車” 一般事故“少扣車”
上海交警推出交通事故處理8項便民利企措施
本報訊(記者 鄔林樺)記者從市公安局交警總隊獲悉,為全面做好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后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將對本市防疫期間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推出8項便民利企措施。
一、簡易事故“不扣車”。對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的交通事故,除存在未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駕駛證,貨運機動車超載、逾期未檢驗等法律規定扣留車輛的交通違法行為外,公安機關不扣留事故車輛,減少對當事人出行和企業經營的影響。
二、一般事故“少扣車”。對適用一般程序處理的交通事故,除確需進行檢驗鑒定確定事故責任外,公安機關原則上不扣留車輛;當事人對檢驗鑒定結論無異議的,公安機關將在24小時內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車輛,盡可能減少對當事人出行和企業經營的影響。
三、物損事故“手機辦”。對于“車能動,人未傷”的機動車之間碰擦交通事故,當事人可以通過“快處易賠”微信公眾號進行線上處理,自行選擇查勘定損維修理賠時間和地點。
四、傷人事故“快速辦”。對事實清楚、成因明確,當事人對責任無異議的傷人事故,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快速處理,5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五、調查取證“線上做”。公安機關充分利用微信視頻、騰訊會議等線上方式開展詢問當事人或證人、當事人權利義務告知、公開事故調查證據、損害賠償調解等工作,減少當事人往返奔波。
六、進度結果“網上查”。適用一般程序處理的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可以向事故辦案民警申請,通過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平臺或交管12123手機App查詢事故處理進度,以及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道路交通事故復核結論等處理結果(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除外)。
七、文書送達“免接觸”。為減少當事人往返奔波,降低病毒傳播風險。公安機關在直接送達或郵寄送達受案通知、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道路交通事故復核結論等法律文書基礎上,增加微信、電子郵件、傳真等線上發送方式,發送的文檔可作為申請事故復核的證據材料。
八、事故復核“優服務”。當事人可通過交警總隊開設的交通事故復核申請手機專線(18018803491)和微信號進行線上申請。當事人在復核申請期限內因防疫管控措施無法提出復核申請的,防疫管控措施期間不計入復核申請期限。
(來源:解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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