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寧區新一輪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申請受理6月27日開啟
下周一(6月27日)起,長寧區本市戶籍第十批次和非滬籍第四批次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咨詢受理工作將全面啟動。具體安排如下:
咨詢及受理安排
2022年6月27日至7月1日
開展長寧區本市戶籍第十批次和非滬籍第四批次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咨詢工作。
2022年7月4日至7月15日
(國定假及雙休日除外)
開展長寧區本市戶籍第十批次和非滬籍第四批次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受理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咨詢和受理業務以戶籍地和單位注冊地街鎮劃分,有申請意愿的家庭前往咨詢還需帶好身份證、婚姻材料、戶籍材料、房產材料等相關材料。
申請條件
● 同時符合下列標準的本市城鎮戶籍居民家庭,可以申請購買共有產權保障住房:
1、家庭成員之間具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系,且共同生活;
2、家庭成員在本市實際居住,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連續滿3年,且在提出申請所在地的城鎮常住戶口連續滿2年;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4、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萬元(含7.2萬元)、人均財產低于18萬元(含18萬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財產標準按前述標準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8.64萬元(含8.64萬元)、人均財產低于21.6萬元(含21.6萬元);
5、家庭成員在提出申請前5年內未發生過住房出售行為和贈與行為,但家庭成員之間住房贈與行為除外;
6、列入區政府房屋征收(拆遷)范圍,且未享受過居住困難戶保障補貼的家庭,可以提出申請,但獲得征收(拆遷)貨幣補償款未自行購房的,五年內不得申請共有產權保障住房。
同時符合上述標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單身人士(包括未婚、喪偶、或者離婚滿3年的人士),男性年滿28周歲或女性年滿25周歲但不超過70周歲的,可以單獨申請購買共有產權保障住房。
申請人的年齡、婚姻狀況和戶口等年限以2022年12月31日為截至時點前溯計算。
●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非本市戶籍家庭,可申請本市共有產權保障住房:
1、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120分);
2、在本市無住房,且在提出申請前五年內在本市無住房出售或贈與行為;
3、已婚;
4、現工作單位應當在提出申請所在地注冊連續滿一年;
5、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者個人所得稅滿5年;
6、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萬元(含7.2萬元)、人均財產低于18萬元(含18萬元);2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財產標準按前述標準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8.64萬元(含8.64萬元)、人均財產低于21.6萬元(含21.6萬元)。
7、申請人的年齡、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等年限以2022年12月31日為截至時點前溯計算。
※長寧區本批次申請人的收入核定期為2021年6月1日起始至2022年5月31日一年內;財產核查期日為2022年5月31日。
房源情況
長寧區2022年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申請供應的房源按照區位相對就近、不同價位適當搭配的原則調配。
本市戶籍第十批次共有產權保障住房預安排房源主要分布在嘉定云翔拓展、黃渡和松江南站等基地;非滬籍第四批次共有產權保障住房預安排房源主要分布在嘉定云翔拓展和黃渡等基地。待長寧區通過審核的申請家庭數量確定后,將進一步細化房源調配具體供應方案。
目前,相關部門正按照《上海市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價格管理辦法》抓緊制定上述房源定價方案。一旦明確,將及時向社會和申請家庭公布。
防疫注意事項
為安全有序推進長寧區2022年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咨詢受理工作,相關部門已做好疫情防控和服務保障。在咨詢受理期間,可關注各街鎮微信公眾號或居委會公示欄了解具體咨詢受理安排,期間建議有申請意愿的家庭派1人至窗口辦理相關事宜,以避免出現人員聚集。
除此之外,前往窗口的市民還需自覺配合工作人員測量體溫、掃描“場所碼”或“數字哨兵”,核驗體溫正常、‘隨申碼’顯示綠色,并且持72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或24小時內核酸采樣證明,方可前往咨詢辦理。
(來源:上海長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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