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修訂 有哪些內容變化?
市綠化市容局介紹,市容環境衛生是上海城市發展的重要基礎,通過城市環境凈化、城市容貌美化,服務于經濟社會發展,是展示城市形象和底蘊的重要窗口和名片,在城市建設和管理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今年上海重點完成了《上海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修訂工作,修訂內容包括將農村市容環境衛生納入適用范圍、落實市容環境衛生精細化管理、進一步細化廣告招牌管理要求、完善突發事件應對舉措等。詳見↓
《條例》的主要內容
(一)工作思路
新修訂的《條例》主要遵循以下工作思路: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踐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堅持以人為本,以更高標準、更好水平為導向,以精細化管理為重要抓手,著力強化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基本制度規范的建設和完善,注重體現上海特色,構建新發展階段下共治、共享工作新格局,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城鄉容貌常新、景觀靚麗常在、城市溫度常留,為營造更整潔、更有序、更溫馨、更安全、更美觀的城市市容環境提供法治保障。
(二)內容的變化情況
本次的《條例》修訂是全面調整,現共有五章六十八條,分為總則、市容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社會共治和附則,核心內容可以歸納為以下六個方面:
01
將農村市容環境衛生納入適用范圍。在原有《條例》適用于城市化地區的基礎上,本次新修訂的《條例》將農村地區納入管理范圍,立足城鄉一體,聚焦村容村貌塑造、環境品質提升。同時,又結合農村特點,對城鄉容貌標準制定、城鄉容貌提升行動計劃制定、農戶設攤經營、農村水域保潔、家禽家畜飼養等方面作了專門規定。
02
注重規劃引領、標準配套。新修訂的《條例》明確要加強標準化體系建設,按照系統完備、結構優化、層次合理、協調配套的要求,編制覆蓋市容環境衛生全領域的標準、技術規范、導則、定額等,形成適應精細化管理要求、滿足高品質生活需求、彰顯上海城鄉特色的高水平市容環境衛生標準化體系。同時,將數字治理理念與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相融合,明確依托“一網通辦”“一網統管”,加強部門間的信息共享,利用智能技術和網格化管理等方式,實現集感知、分析、處置、執法、服務為一體的智慧管理。
03
落實市容環境衛生精細化管理。
注重公共廁所在人性化方面的提升。
第一,要求新建、改建公共廁所設置無障礙廁間,優化男女廁位配置比例,加強適老化、適幼化設施設備配備;
第二,對于在大型商場、文化體育場館、旅游景點、公園等人流密集場所新建、改建公共廁所的,要求設置第三衛生間;
第三,在公共廁所免費對外開放的基礎上,要求具備條件的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廁所實行二十四小時開放;
第四,鼓勵沿街單位廁所向公眾開放;
第五,要求農貿市場、軌道交通站點、旅游景點等場所的經營、管理單位根據場所實際情況,增加公共廁所保潔頻次。
注重平衡市容管理和經濟活力的關系。
第一,明確區政府在綜合考慮市容環境衛生、交通安全、公共安全、消費需求等因素基礎上,可以劃定一定的公共區域用于從事經營活動,增加“煙火氣”;
第二,明確鄉鎮人民政府在結合本轄區農業資源條件、農產品品種特點等實際情況的基礎上,可以劃定一定的公共區域,供農村村民以及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經營主體銷售自產的農副產品,村民及各經營主體應當遵守公共區域內的市容環境衛生要求。
04
進一步細化廣告招牌管理要求。新修訂的《條例》按照“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和城市運行安全的要求,對戶外廣告設施、戶外招牌的許可制度進行了較大的調整,從全面許可調整為“許可+備案”的分類管理模式,并細化了管理要求。
05
完善突發事件應對舉措。針對此次疫情期間,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領域暴露出來的一些問題以及采取的有效措施,新修訂的《條例》形成了有針對性的制度措施。
第一,要求市、區綠化市容部門結合市容環境衛生專業領域特點,編制市容環境衛生行業應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明確突發事件種類與級別、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預防預警機制、處置程序、保障措施、人員防護、物資裝備與調用等內容,并組織演練;
第二,傳染病等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明確公園綠地、公共廁所、垃圾收集設施和堆放場所的經營、管理單位應當按照規定開展消毒等工作;
第三,對于因突發事件造成生活垃圾、裝修垃圾無法及時運輸、處置的,規定市綠化市容部門可以對區域內生活垃圾、裝修垃圾投放、駁運、收集、運輸、處置方式及時間、場所等作出臨時調整;
第四,對于因特殊原因,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無法履責的,街鎮應當組織做好生活垃圾收集、駁運工作;
第五,明確突發事件發生后,由區政府落實解決環境衛生作業服務人員臨時居住和作業條件保障以及其他相關問題,避免對環境衛生正常維護造成重大影響。
06
構建市容環境衛生共治共享格局。新修訂的《條例》以專章形式,通過建立公眾參與機制、加強宣傳教育、完善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倡導志愿服務和“愛心接力”等多項舉措,暢通社會公眾積極有序參與市容環境衛生治理的渠道,提升市容環境衛生共治、共享水平。
下一步工作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2022年9月22日,上海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四次會議修訂通過《上海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并將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宣貫執行新規是2022年和2023年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的重要工作內容,下階段重點抓好《條例》配套政策標準的制定實施工作。
為保障新規的宣貫和執行工作得到有序推進,市綠化市容局印發了《貫徹實施〈上海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工作任務分解表》(滬綠容〔2022〕239號),圍繞《條例》主要內容和核心條款,明確了制度方案、標準規范、示范文本、社會宣傳、教育培訓、部門協作六方面工作任務,其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景觀照明規劃、景觀照明技術規范、戶外廣告設施設置規劃、環衛設施專項規劃、市容環境質量評價體系、主要道路和景觀區域范圍、環境衛生作業服務規范等12項任務已完成,將與《條例》同步施行,市容環境衛生信用管理制度、戶外廣告設施設置技術規范、市容保障服務規范、許可事項文書調整、分級分類教育培訓等其他任務都在積極推進落實中。
資料:市綠化市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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